112 年度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
【報名需檢附文件,請先詳閱下方報名程序再報名】
▌報名資格
(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 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之在職教師。
▌收費標準
學分費教育部全額補助,若有書籍及材料費需自付,另蘭嶼5 日野外考察所需費用:機票、保險、食宿等需自付,費用待報名額滿或截止後公告。
▌班別、開班日期
※各班詳細課程大綱請點班名查看
■「海洋環境與蘭嶼島嶼」專長增能學分班(已滿班)🈵
學分數:碩士3學分
上課日期:112/07/22、7/24-7/28(5 日蘭嶼考察)、10/14(線上教案發表)09:00-16:30
上課日期:112/07/22、7/24-7/28(5 日蘭嶼考察)、10/14(線上教案發表)09:00-16:30
報名截止日:06/30(五)止或滿額為止
初審名單公告時間:07/03(一)
※線上遠距+野外考察+線上教案發表。 ※本課為連續5日蘭嶼野外課程,因需提前訂船票/住宿,故請欲報名者務必再三確認您會全程參與方可報名,裨利作業。
學分數:碩士3學分
上課日期:112/08/14-08/22 平日9:00-16:30
上課日期:112/08/14-08/22 平日9:00-16:30
報名截止日:07/31(一)止或滿額為止
初審名單公告時間:08/01(二)
※線上遠距+實體成發
※本課程建議國小高年級以上至國民中學教師較佳。
▌上課地點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教室待開課通知時同時公告。
▌報名程序
(一)統一網路報名,不限制報名班數,符合資格皆可報名 。
(二)檢附報名文件
需檢附文件 |
方式 |
說明 |
報名後三日內繳交: 2. 在職證明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如111年報名時已傳過1、3證件故只需傳第2項) |
傳真 |
1. 傳真:03-561-7836 3. 傳真之文件如太過模糊,可能需要請您補寄文件 |
|
1. 標題:【○○○(姓名)報名○○○○○○增能學分班繳件】 |
▌錄取
(一) 各班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 每班名額25 名為原則,亦有備取名額。
(二) 請務必於報名後3 日內繳交,裨利審查,如因故放棄請主動告來電告知,裨利候補。
(三) 於報名審核通過後公告錄取名單於網頁,並寄發E-Mail 及手機簡訊通知開課訊息。
(二) 請務必於報名後3 日內繳交,裨利審查,如因故放棄請主動告來電告知,裨利候補。
(三) 於報名審核通過後公告錄取名單於網頁,並寄發E-Mail 及手機簡訊通知開課訊息。
▌取得資格
(一) 修業期滿成績達70分以上及格並各課程缺課未達授課總時數3分之1者,由國立清華大學發給課程之學分證明書。若其一未達者不給予該課程學分證明。
(二) 本學分證明與教師證書之取得無關,亦不涉及教師資格之取得。
(三) 學員未來如通過本校入學考試,取得學籍,其已修習之科目學分是否得以抵免,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系所規定辦理。
(四) 如目前正為本校碩士班或在職碩士班學籍生,可進修本學分課程,但修畢後不得認抵在學學分。
(二) 本學分證明與教師證書之取得無關,亦不涉及教師資格之取得。
(三) 學員未來如通過本校入學考試,取得學籍,其已修習之科目學分是否得以抵免,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系所規定辦理。
(四) 如目前正為本校碩士班或在職碩士班學籍生,可進修本學分課程,但修畢後不得認抵在學學分。
▌汽車停車收費
依據本校校園車輛管理要點,進修及推廣班研習課程機車停車不需繳費,如欲申請校內汽車停車者,一日130元停車費(上課時請先取黃色磁進來再向課程助理換購)。
▌聯絡方式
本校推廣教育中心位於行政大樓3樓
洽詢電話:(03)5715131 轉78212 鄭小姐
【本課程與活動等相關內容,若有異動,請以實際開課為主,並且本單位保有講師及課程異動之權利。】
【報名需檢附文件,請先詳閱報名程序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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