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7學分班

↑開放報名至114/11/25↑
線上報名後,請於11月25日前(郵戳為憑)郵寄紙本報名文件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一、 課程介紹:
本學分班依據「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及「本校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之規定開設必備科目27學分。
二、 招生對象:
本班招生對象包含下列兩類教師:
(一) 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班)國小教育階段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 具有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班)國小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說明:持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參加者,於修畢學分班課程及規定條件,並符合本校加科登記規定者,取得該修習專長之教師證書;而持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教育階段教師證書參加者,係於上開特教教師證書加註該修習專長,非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
三、 錄取順序
(一)依教育部提供之縣市政府薦送名單審核錄取。
(二)如薦送名單以外尚有名額,依以下順位錄取。
第一順位:現職擔任輔導工作之專任教師(包含輔導主任、組長、專兼任輔導教師)
第二順位:現職專任教師
第三順位:現職擔任輔導工作之代理代課教師
第四順位:現職代理代課教師
第五順位:儲備教師
四、 招生人數:35名以上開班,最多以45名為限。
五、 報名程序、期間及文件:
(一) 報名程序及期間
本班報名統一採網路系統報名,線上報名後,請於11月25日前(郵戳為憑)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文件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程序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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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程序 |
期間 |
重點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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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網路報名後,以限時掛號郵寄紙本資料 |
114.11.5~11.25 |
網路開放報名至11月25日(二),完成線上報名後需於11月25日前(郵戳為憑)將報名文件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30014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號),逾期未繳件或資料不全得不予審查,報名費恕不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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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繳費 |
114.11.26~11.28 |
審查程序完成後本校將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是否錄取,請留意通知,於接獲錄取通知者,請於11月26日至28日期間繳交學分費,未於期間內繳費視同放棄,將陸續通知備取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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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備取作業 |
114.12.1~12.5 |
收到通知備取成功者,請於接獲通知3日內繳交學雜費,逾期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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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寄發開課通知 |
114.12.19 |
由email及簡訊寄發開課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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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開始上課 |
114.12.27~ |
開始上課 |
1.報名表正本
2.合格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班)國小教育階段教師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現職聘書影本
5.在職證明書正本
6.切結書正本
7.現職擔任輔導工作証明書 ( 請依附件格式註明現職擔任輔導工作,並送任教學校核章,如現職未擔任輔導工作者免附。)
8.報名費繳費證明(ATM 交易明細表):500元
說明:
1. 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或親自簽名。
2.請於114年11月25日前(郵戳為憑)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文件資料,逾期未繳件或資料不全得不予審查,報名費恕不退費。
六、 修習規定
(一)本學分班依據學習原理及輔導教學實務經驗設計課程架構及修課順序,應完整修畢27學分,不開放單科選修,如有特殊情況,單科選修視報名人數狀況開放。
(二)取得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之學分修習,除依本校「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規定之至少26學分外,應於本專門課程規劃系所課程或國小教育專業課程修習「教育心理學」、「發展心理學」、「性格心理學」(人格心理學)、「輔導原理與實務」及其相似科目至少二門課,並請留意系所相關修課規範。第(二)點所列課程得依校內學則或校內抵免相關規定辦理學分抵免。
七、 學費及繳費方式:
(一) 報名費:報名費500元(請恕一律不予退費),ATM 轉帳後,將繳費證明浮貼至報名表。(※需自行負擔各行庫規定之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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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 繳費帳號 ATM 轉帳:兆豐銀行【017】 帳號【73914123450005】 戶名:國立清華大學 |
(二) 學分費:每學分2,500元,27學分共67,500元,含講義及共用材料不含教科書籍,學分費繳費帳號另行通知正取生。
八、 開班起迄日期:民國114年12月至116年6月(暫定)。
九、 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 號,電話:03-5715131分機78215)
十、 上課時間:依課程安排於寒、暑假期間,平日或學期中星期六或日9:00-12:00、13:00-16:00上課,共計27學分。
十一、 課程內容:課程、師資、上課日期和時間依實際情況有可能調整(以下按照開課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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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課程名稱 |
上課日期 |
上課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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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 |
114/12/27(六)、115/1/10(六)、1/17(六)、1/24(六)、1/26(一)、1/27(二)、1/28(三)、1/29(四)、2/2(一) |
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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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諮商輔導技術與策略 |
115/3/7(六)、3/14(六)、3/21(六)、3/28(六)、4/11(六)、4/18(六) |
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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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涯輔導與諮商 |
115/4/25(六)、5/9(六)、5/16(六)、5/23(六)、5/30(六)、6/6(六) |
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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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理諮詢理論與實務 |
115/7/7(二)、7/8(三)、7/9(四)、7/10(五)、7/14(二)、7/15(三) |
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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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多元文化輔導與諮商 |
115/7/16(四)、7/17(五)、7/20(一)、7/21(二)、7/23(四)、7/24(五) |
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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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危機處理與自傷防治 |
115/7/27(一)、7/28(二)、7/30(四)、7/31(五)、8/3(一)、8/4(二) |
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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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愛情、婚姻與家庭 |
115/8/6(四)、8/7(五)、8/11(二)、8/12(三)、8/13(四)、8/14(五) |
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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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遊戲治療 |
115/8/17(一)、8/18(二)、8/20(四)、8/21(五)、10/31(六)、11/28(六) |
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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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心理專業倫理與法律 |
115/9/5(六)、9/12(六)、9/19(六)、10/3(六)、10/17(六)、11/7(六) |
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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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輔導行政與系統合作 |
115/11/14(六)、11/21(六)、12/5(六)、12/12(六)、12/19(六)、116/1/9(六) |
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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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兒童與青少年輔導 |
116/1/25(一)、1/26(二)、1/28(四)、1/29(五) |
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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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6(六)、3/7(日)、3/13(六)、3/14(日) |
13: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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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團體諮商 |
116/3/20(六)、3/27(六)、4/17(六)、4/24(六)、5/1(六)、5/8(六) |
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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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輔導與諮商實習 |
待定 |
16: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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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
9:00-16:00 |
※依教育部114年10月14日臺教師(二)字第1140106490號函備查本校之「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專門課程」辦理。
十二、 退費規定
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退費不含報名費。
▌聯絡方式
國立清華大學 推廣教育中心 / 電話:03-571-5131分機78215,陳小姐
E-mail:tzuyin@mx.nthu.edu.tw
地址:30014 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