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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4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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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報名至112/6/2↑

線上報名後,請於6月2日前(郵戳為憑)郵寄紙本報名表件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一、    課程介紹:
本學分班依據「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及「本校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之規定開設必備科目14學分及選備科目10學分,共計24學分。


二、    招生對象:
本班招生對象包含下列兩類教師:
(一)    現任國民小學編制內之合格專任教師
(二)    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 


三、    錄取順序
(一)依教育部提供之縣市政府薦送名單審核錄取。
(二)如薦送名單以外尚有名額,由本校公告招生,並依以下順位錄取。
第一順位:現職擔任輔導工作之專任教師(包含輔導主任、組長、專兼任輔導教師)
第二順位:現職專任教師
第三順位:現職擔任輔導工作之代理代課教師
第四順位:現職代理代課教師
第五順位:儲備教師

四、    招生人數:30名以上開班,最多以45名為限。


五、    報名程序、期間及文件:
(一)    報名程序及期間
本班報名統一採網路系統報名,並於初審通過後將書面文件掛號郵寄至本校,程序說明如下:

 

報名程序

期間

重點說明

1.網路報名

112.3.28~4.20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系統於112328()上午8:00開放登錄報名資料,並於420()下午23:59關閉系統。

2.等候網路系統審查通知並繳交書面文件及報名費

112.4.21~4.27

網路系統將陸續審查,請於系統通知您「通過初審」後5天內掛號郵寄報名文件至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推廣教育中心,並於427(四)截止收件(郵戳為憑),逾期未繳件或資料不全得不予審查,報名費請恕不退費。

3.書面審查及學分抵免作業

112.4.28~112.5.8

由本校進行資格及學分抵免審查

4.通知繳費

接獲繳費通知3日內繳費

審查程序完成後本校將陸續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於接獲通知起3日內繳交學雜費,未於期間內繳費視同放棄。

5.備取作業

112.5.176.15

開放報名至6月2日(五),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6月2日前(郵戳為憑)將紙本報名表件郵寄至本校推廣教育中心(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逾期未繳件或資料不全得不予審查,報名費請恕不退費。

6.寄發開課通知

112.6.19

由email及簡訊寄發開課通知

7.開始上課

112.7.5~

開始上課

 

 

(二)    報名文件:
1.報名表
2.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影本
3.現職聘書影本
4.在職證明書正本
5.切結書正本
6.現職擔任輔導工作証明書(請依附件格式註明現職擔任輔導工作,並送任教學校核章,如現職未擔任輔導工作者免附。)
7. 學分抵免文件(請詳見第六點學分抵免規定,若無需抵免則免附)
8.    報名費繳費證明(ATM 交易明細表):300元


六、    學分抵免
(一)    報名本學分班可依本校規定辦理學分抵免,最多可抵免3科(最多6學分),抵免之科目學分應為10年內所修讀,如需抵免請檢附抵免申請表及以下文件
(二)    學分抵免文件
1.    抵免申請表(格式為A3,大學、研究所修習之科目及透過推廣教育專班修習之科目請使用不同表格填寫)。
2.    大學或研究所修讀科目之歷年成績單正本
3.    修畢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影本(須有科目名稱)(抵免大學/研究所學分必備文件)

4.    若為推廣教育班別所修習之科目,請檢附
(1)教育部核定開設該班別之公文
(2)教育部核定開設之課程名稱(計畫書)
(3)學分證明書影本
(4)成績單正本

5.    科目名稱不同時,請檢附「課程大綱」
6.    上述抵免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審查
7.    所繳交資料請自行留存備份,恕不退還
8.    申請學分抵免請於報名時一併檢附抵免資料,確認資料備齊再送件,恕不受理逾期補件。


七、    學費及繳費方式:
(一)    報名費:報名費300元(請恕一律不予退費),ATM 轉帳後,將繳費證明浮貼至報名表。(※需自行負擔各行庫規定之手續費 )

報名費 繳費帳號

ATM 轉帳:兆豐銀行【017】帳號【73914123450005

戶名:國立清華大學

(二)    學分費:每學分2,500元,24學分60,000元,含講義及共用材料不含教科書籍,於學分抵免審查確認通知3日內繳費,學分費繳費帳號另行通知。 

 

八、    開班起迄日期:民國112年7月5日至113年11月30日
九、    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 號,電話:03-5715131分機78215)
十、    上課時間:依課程安排於寒、暑假期間,平日或學期中星期六或日9:00-12:10、13:10-16:20上課,共計24學分。
十一、    課程內容:師資、上課日期和時間依實際情況有可能調整(以下按照開課順序
)

序號

課程名稱

上課日期

上課時間

1

輔導原理與實務

112/7/5(三)、7/6(四)、7/7(五)、7/10(一)、7/11(二)

9:00-16:20

2

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

112/7/13(四)、7/14(五)、7/17(一)、7/18(二)、7/19(三)

9:00-16:20

3

正向心理與健康

112/7/21(五)、7/24(一)、7/25(二)、7/27(四)、7/28(五)

9:00-16:20

4

諮商輔導技術與策略

112/7/31(一)、8/1(二)、8/3(四)、8/4(五)、8/7(一)

9:00-16:20

5

心理與教育測驗

112/8/17(四)、8/18(五)、8/21(一)、8/22(二)、8/23(三)

9:00-16:20

6

兒童與青少年輔導

112/10/14(六)、10/21(六)、10/28(六)、11/4(六)、11/11(六)

9:00-16:20

7

心理專業倫理與法律

113/3/2(六)、3/9(六)、3/16(六)、3/23(六)、3/30(六)

9:00-16:20

8

輔導行政與系統合作

113/4/13(六)、4/20(六)、4/27(六)、5/11(六)、5/25(六)

9:00-16:20

9

多元文化輔導與諮商

113/7/8(一)、7/9(二)、7/11(四)、7/12(四)、7/15(一)

9:00-16:20

10

危機處理與自傷防治

113/7/22(一)、7/23(二)、7/25(四)、7/26(五)、7/29(一)

9:00-16:20

11

團體諮商

113/8/12(一)、8/13(二)、8/15(四)、8/16(五)、10/19(六)

9:00-16:20

12

輔導與諮商實習

113/8/16(五)

16:30-18:30

113/11/2(六)、11/9(六)、11/16(六)、11/23(六)、11/30(六)

9:00-16:20

※依教育部110年6月15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080215號函備查本校之「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專門課程」辦理。

十二、    退費規定
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退費不含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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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國立清華大學 推廣教育中心 / 電話:03-571-5131分機78215,陳小姐

E-mail:tzuyin@mx.nthu.edu.tw

地址:30014 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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