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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夏季班-法規科學在職碩士學分班(新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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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後至7月下旬開班,歡迎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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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對象


具教育部認可之學士學位或報考研究所同等學歷(三專畢業滿二年以上,二專或五專畢業滿三年以上者)

課程資訊


1.課程時間111.6.21~111.8.18:週二、四(18:30-21:30)

2.課程地點線上課程

※ 06.21、08.18 (實體課程) 地點 : 新竹清華大學綜四館221室

 

課程表

教師

姓名

單位

課程

名稱

配置

時數

簡介

1

范建得

吳夙欽

清華大學科法所

清華大學醫科所

課程簡介

6/21

Orientation

2.

葉明功

前食藥署長
精準精準生技 董事長

藥品及醫材法規實務

6/23

Basic:

法規科學

3

王乾基

前美國FDA官員

IND Regulation & Process

(General Principles)

6/28

IND management

Introduction

(1/ 2)

4

王乾基

前美國FDA官員

美國食品醫藥化妝品管理法實務經驗談

6/30

Introduction

(2/ 2)

5

李芳全

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理事長

學名藥與藥品相關法制

7/5

IM

6

沈家寧

中研院生醫轉譯中心執行長

陽明交通大學醫技系

基因與幹細胞治療產業現況與國際趨勢

7/7

IM

7

楊智惠

三顧生醫 董事長

再生醫療法規與產業發展

7/12

IM

8

莊明熙

國璽幹細胞

董事長

創新醫藥產業發展策略與細胞治療法規

7/14

Basic:

生醫產業

9

張元杰

清華大學科管所

研發創新5.0

7/19

Basic:

科研管理

10

林勤富

清華大學科法所

國際衛生法概論

7/21

Basic:

國際法制

11

陳純誠

國光生技醫務長

Rolling Dice or Mindful Decision Quantitatively in New Drug Development

7/26

Case Study

12

林宗宏

清華大學醫工所

智慧醫療的進展及可能性

7/28

Case Study

13

謝興邦

清華大學化學系合聘教授

中研院轉譯中心 副主任

從早期研發到IND申請: 小分子藥物CMC之實務經驗談

8/2

Case Study

14

蔡坤旺

法瑪科技顧問公司 執行長

生醫相關專利申請及佈局策略

8/4

Basic:

科研成果資產化

15

鄭淑櫻

自強基金會總監

Raps簡介與RAC證照

8/9

Case Study

16

王明哲

工研院生醫所

醫療器材上市法規途徑及策略介紹

8/11

17

吳夙欽

清華大學醫科系

新冠疫苗開發與挑戰

8/16

Case Study

18

張元杰

范建得

陳令儀

清華大學 科管所

                 科法所

                 醫科系

期末報告及結業

8/18

合計

54小時

 

課程說明


法規科學(Regulatory Science)專業人員在整個生技醫藥相關產品之生命週期中,往往有其舉足輕重之地位;始之於研發、臨床試驗、上市前核准、製造、商標、廣告及至上市後之監督管理,法規科學人員之專業與否,均足以影響這些產品之商業化過程的效率與相關產業發展。
如何協助法規科學專業人士,在後基因體時代,因應生醫電資之融合、大數據以及人工智慧之發展趨勢,強化其在新興醫藥、醫材與保健產品生命週期中提供專業服務之能力,進而協助相關領域或公私部門之策略活動與研析,進而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裨益於我國生物醫藥產業之升級及我國專業人才之國際能力認證。

 

修課人數


本課程選修人數至少20名,若招生名額不足,本班有保留開課權利。

 

收費標準


1. 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
2. 學分費:1學分新台幣8,000元,共3學分24,000元。(已含上課講義,若需書籍則另購)
3. 繳費日期:審查通過後,一經錄取,則由本校推廣教育中心發出錄取通知,請依指示於繳費期限內繳清。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6月15日(三)17:00止。

 

其他事項


1. 學分證書:修課時數達授課時數五分之四以上者,且學期總成績達70∕B-,由本校授予學分證明書(非學位證書)。
2. 終身學習時數:取得學分證明書者,予以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
3. 學分抵免:修業合格取得學分證明書者,學分抵免依本校各系所辦理。
4. 退費方式:繳費後如欲取消課程,檢附退費申請表及收據以書面提出申請。退費額度按「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實施。
5. 旁聽申請:為保障學員權益,謝絕試聽、旁聽。
6. 課程停開:課程如因故停開,將通知選課學員,恕不另行公布。
7. 修讀本學分班之學員應遵守本校、院各相關規定,違反規定情節重大或行為有損本校名譽者,本校得停止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

註※具志願役退除役官兵身分或其眷屬者,可於參加課程前向榮民服務處申請補助,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新竹榮服處(03)5750666。

聯絡方式


國立清華大學 推廣教育中心 / 電話:03-5731017,何小姐
E-mail:slher@mx.nthu.edu.tw
地址: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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