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組織心理與行為在職碩士學分班

01

 

下期

招生對象


具教育部認可之學士學位或報考研究所同等學歷(三專畢業滿二年以上,二專或五專畢業滿三年以上者)

 

課程資訊


上課地點: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教室另行通知)

 

課程簡介


本課程目標在協助同學瞭解組織心理與行為的重要概念及其對組織效能的意涵,藉由理論與實際個案分析職場上的實務現象,將所學應用於解釋、預測及改變組織中人際互動與管理實務。 課程內容包括組織心理學的相關理論、實務及應用技術,分為個體、團體與組織三大層次。
1. 個體:個體行為的基礎、態度及工作滿足感、情緒、性格及價值觀、知覺及個體決策、激勵
2. 團體:團體行為的基礎、瞭解工作團隊、溝通、領導 3. 組織:組織文化、組織變革與壓力管理。
 

授課師資


本校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師資群
其他事項

1. 學分證書:修課缺席時數未超過總時數1/3(缺席時數含事假、病假、公假)且經授課教師考評及格者(每科成績須達70分以上),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書,學分抵免詳附件各課程內容說明。
2. 終身學習時數:取得學分證明書者,予以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
3. 學分抵免:修業合格取得學分證明書者,學分抵免依本校各系所規定辦理。
4. 退費方式:繳費後如欲取消課程,檢附退費申請表及收據以書面提出申請。退費額度按「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聯絡方式


國立清華大學 推廣教育中心 / 電話:03-571-5131分機78215,林小姐
 
註: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ㄧ者,不予退還。
 
 
下期
 
瀏覽數: